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

忍不住写篇文章。。。

事情都知道了。没看比赛视频的请先去看视频,节选也可以。

总之是禁赛了,理由是违反了两条规则:“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和“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争议当然很大。虽然有一群所谓感性也叫民族主义还叫没逻辑的人,但不能因为这部分人就说持那种观点的都是傻逼,这是反公知主义者和泛民主主义者的思维。

发文章的好处是可以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无视评论就可以做到不辩论。辩论的大前提或者叫根基是双方有一个共同的事实认定。比如“中医是否有效”,如果想证明中医有效的一方说是否有效都是患者自己说了算,患者感觉有效就是有效,哪怕只是心理作用,那么根基就破坏了,逻辑上就无解了,因为你无论怎么说中医不靠谱,对方都可以说只要患者觉得靠谱就是靠谱。还有个问题是需要证明是殊途同归还是一左一右。就像说很多反对多党制的人是因为一党制转多党制的过程漫长而又混乱还不现实,这在单纯辩论一党制和多党制哪个好的时候根本不能作为某一方的论点。

所以,这个让球问题基于一个前提就是“体育精神是否可以违反”。如果认为只要满足目标可以不择手段,那么也就完全是价值观不同,直接说规则是狗屁规则,那还辩论个屁。至于这么做是否违反体育精神倒是可以辩论下。不过很微妙的是世界羽联还真有了两条量化这个“体育精神”的指标,那就是拿出来的那两条:“未尽全力去赢得比赛”和“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这两条肯定存在,但不知道规则有没有写触犯这两条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我觉得消极比赛就算不属于违反体育精神,起码也算违反这两条规则。因此实际上真有意义的争论也就在于这两条规则是否合理/容易执行以及8个球员是否触犯这两条。因为这是羽毛球自己的规则,因此类比到其他项目已经无意义,因为其他项目根本未必有这个规则,更何况即使有也未必等同。

消极比赛之所以很难被判是因为取证困难,因为从概率上讲两方都消极准确的说是都想输在概率上发生的可能性很低。2000年叶钊颖是消极比赛,龚智超是知道对方让球的情况下努力比赛;2004年周蜜是消极比赛,张宁是知道对方让球的情况下努力比赛。印象中我知道的唯一一次双方都想输是某次东南亚足球的老虎杯:(下面一段随便搜的,转自http://www.zuitiyu.com/group/content?t=5039

史上最让人目瞪口呆的消极比赛案例,恐怕就是1998年8月31日的那场东南亚“老虎杯”足球赛四分之一决赛了。事件主角分别是印尼队和泰国队。由于当时印尼队和泰国队都已经提前进入了半决赛,而他们又都想在半决赛中避开东道主越南队的锋芒,因而在当天的中双方都力争“求败”。比赛就在这样不可思议的情形下展开了:双方队员在场上不仅没有丝毫进攻的欲望,甚至他们还帮着对方防守不让球滚进对方的大门,比赛接近尾声,印尼后卫队员埃克多诺竟然扮演了对方前锋冲锋陷阵的角色,将皮球往自家大门踢,攻破了本方的球门,数以亿计的球迷霎时目瞪口呆、啼笑皆非……印尼队也如愿在随后的半决赛中避开了东道主,两队这种有悖公平竞争精神的恶劣行径在赛后引来了四面八方的谴责之声。赛后,为了平息众怒,亚洲足联做出了对印尼和泰国足协各罚款40000美元的处罚,泰国主教练辞职,自破家门的埃克多诺被终生禁赛。老虎杯事件发生之后,东南亚足球的声望跌到了前所未有的最低点。

这事情跟羽毛球何其相似(非得说故意下网出界相当于上替补不使劲跑的话那我也没法说啥,还是事实认定不同,没有辩论的基础),都是一个“导致人消极”的规则和双方“主动”求败——这跟主动打飞机求平或者双方默契球0:0也不一样(顺便说一句,当年国足某次世界杯预选赛最后一场打日本,双方打平就携手出线,然后双方很和谐的互相打飞机,最后几分钟日本某球员脚法太差,没踢准部位,打飞机打出个弧线挂死角进了,进球的自己都蒙了,更不好意思庆祝,于是中国被淘汰了……)。因此比一方单独求败要来的明显很多,当然伟大的中国足球曾经出现过主动往自家球门吊门的情况……但我相信反对亚足联判罚的人不会特别多,其中一条我怀疑是因为这跟中国无关。所以辩论的另一条前提是刨除感情因素。就看某个队员故意输球是否应该取消资格,而不是中国球员、世界1号种子故意输求是否应该取消资格。

先小组赛、再淘汰赛的规则合理吗?从今天的情况看有不合理的一面,但能说直接淘汰赛就好?小组赛的好处是任何人都可以多打几场比赛再回家(否则国足02年世界杯就只能踢90分钟了),强队也可以先找找感觉防止爆冷(比如另一个中国的女双就意外输了拿个小组第二,不然也不会导致这事情发生),如果永远不会输,自然觉得无所谓,可是如果永远不会输为什么还要故意不内战呢?还是为了稳一些,而且包揽冠亚军看起来很爽。任何规则都有优点和缺点,单纯因为会导致故意抢小组第二就说这个规则不靠谱,显然是不靠谱的。最完美的规则是大循环搞积分制,问题是现实么。

还有个原因其实也很重要,那就是观众的因素。世界上除了足球之外我还真没发现某个项目能做到不在乎观众的感受想怎么搞怎么搞(何况老虎杯那种足联照样处罚),即使是篮球也会为了观赏性从而设置24秒等等。羽毛球在国内很受欢迎,但不能否认在国际上的认同度实在一般,当年为了让人看世界羽联宁愿强制女球员穿裙子上场,就算那帮假小子不乐意最后也得听——不仅是因为他们是制定规则的不听不行,更重要的是谁都知道一个不大众的比赛如果无法赢得观众,早晚会死掉,对于中国来说,奥运项目变成非奥项目那就是省长跟处长的区别。所以无论怎么限制中国,都得认,因为不这样到最后很可能就不是奥运项目了。这次让球本身如果不处罚球员的话其实最受伤的还是观众,如果不处罚真的很可能导致很多观众对羽毛球失望,这个真的是彻彻底底的“做出了明显有辱于或有害于羽毛球运动的行为”,远比什么体育精神重要。或者说如果观众喜欢看这种诡异比赛,这件事炒作起来哪怕不合乎道德但是导致关注度提高,羽联也顶多象征性的警告下甚至不了了之,因为知道自己占便宜了——这相当于张绍刚和天津卫视的关系,不解释。

所以说并非道德制高点,而是实在有点过了。这样的规则哪怕象征性的有也要有,因为这叫体育比赛,假清高也得说不能不争取胜利。确实很难量化什么样是未尽全力什么样是看不出来的未尽全力,但是这不是借口。没人不承认8个球员不是未尽全力的,这就够了。按小学老师的话说,不能说你错了你就说别人也错了。

至于是否上诉,中国没上诉另两个队上诉了,但韩国上诉之后代表团另其撤回上诉,因为太丢人。这实在不是不为运动员说话,更不是把责任推给运动员——因为体育比赛直接作用于运动员上,荣誉是运动员拿的最多,出事了自然运动员再无辜也要惩罚。就像教练为了提高成绩在运动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喂兴奋剂,被抓到之后那就是运动员禁赛教练禁赛,运动员当然无辜,可那又如何?

当然我认为确实是把运动员当成替罪羊了,但这跟国际羽联判罚无关、跟中国代表团不上诉无关,而是羽毛球队的教练并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或者说这是“球队的错误”而非“政策制定者”的错误。李永波我看着不爽很多年了,而且这人貌似很小心眼而且标准的为了自己利益或者所谓的团队利益不择手段,我相信这也是蔡振华现在当上副部级干部李永波还只是个总教练的原因之一。因为故意输球被全场观众嘘结果被世界羽联取消资格和眼看着要进决赛结果教练下令必须输给队友拿铜牌相比哪个更可悲和遗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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